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忏悔录|范平:少年时代形成的人生观影响了他一生

发布者: 日期:2024-04-17 点击数:
 忏悔人:范平 

  原任职务:四川省南充市委委员、副市长 

  触犯罪名:滥用职权罪、受贿罪 

  判决结果:因滥用职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因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六年。 

  犯罪事实:在担任四川省交通厅稽查征费局局长期间,在该局电算化和网络工程建设中,擅自决定与某公司签订合同,给国家造成1680余万元经济损失;利用职务之便,在为他人调动工作等事项上,非法收受贿赂84万元。 

  要让自己及家人过上好日子 

  我出生于一个干部家庭,有过快乐、幸福的童年。但是,文化大革命让我经历了惨痛的少年时代。1968年,我的父亲被打成“走资派”,母亲被打成“铁杆保皇分子”,我一个人留守在家。在长达一年多时间里,刚刚八九岁的我不仅要学会一个人生活,而且还要承受成年人都无法忍受的孤独和寂寞!我感到恐惧和害怕,彻夜不敢回家,车站、码头就是我度过漫漫长夜的最好避难所。少年时代的惨痛经历,在我的思想上留下的烙印是终生难以磨灭的。当时我经常幻想,如果有一天我捡到一笔巨款或无意中发了一笔横财,我要吃好的、穿好的、用好的、住好的,要让自己及家人过上风风光光的好日子。自己这一辈子一定要想办法出人头地。 

  由于人生观、价值观发生了偏移,所以手中有了权力之后,我开始收受贿赂,以权谋私。担任省交通厅稽查征费局局长后,我和朋友杨某商议成立了一家公司,主要承揽省稽征局的工程项目,所得利润平分。同年10月,由我和杨某控制的成都美福捷瑞信息咨询公司(以下简称“成都美福公司”)成立。2004年2月,杨某按照我的要求在北京成立了美福公司总公司,后更名为北京光电爱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光电公司)。2003年11月至2006年1月,我在省稽征局、成都市稽征处的会计电算化项目、联网征费项目等工程中,违反法律政策规定,擅自决定通过邀标方式由成都美福公司、北京光电公司承建工程项目,导致省稽征局多支付合同款,给国家造成经济损失人民币1680余万元。在此期间,我先后收受杨某夫妇所送人民币42.7万元及一台电视机等物品。我还利用职务之便,在承揽工程、工作调动、安排子女就业等方面为他人谋利,收受贿赂人民币84万元。 

  我现在认识到,想出人头地不是坏事,但如果出发点只是为了自我,那在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取向的选择上就会出现严重问题。而且,在少年时代开始形成的基本人生观、价值观是会影响一个人的一生的。 

  欲望不加控制会毁掉一切 

  我的个人主义的价值取向被自己极其错误地发挥和演绎到了极致:那就是,为了达到个人目的,为了满足个人利欲,严重违反党纪国法,大肆收受贿赂,大量敛取钱财,发展到了今天这样不可收拾的境地。 

  党和人民把我从一名普通教师一步步培养成为副厅级干部,并且在工作中还给我安排了许多学习和进修的机会,使我能够攻读博士研究生,获得博士学位。这份深恩、厚德,可以说重如泰山。而我的所作所为,却严重地辜负了党和人民的期望、培养和教育。深刻反省自己的严重违纪违法行为,严厉审判和清算自己的丑恶灵魂,我为自己的严重错误带来的严重危害、造成的严重损失感到万分愧疚。从担任四川省宜宾市稽征处处长起,特别是担任交通厅稽查征费局局长以来,自己的种种违纪违法问题尤其是经济问题,错误性质是严重的,一是延续时间长,二是问题多,三是金额大。因此,组织上怎么处理我,我都接受。 

  编后 

  少年时代的经历让范平发誓要“出人头地”,这本无可厚非。但他手里有了权力后,特别是担任省交通厅稽查局局长后,把这种“出人头地”的想法发展成极端的个人主义、利己主义、拜金主义,徇私情、谋私利,丧失了一名党员领导干部应该具备的政治品质、道德情操,教训深刻。 

  由此可见,从小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对一个人一生的影响是深远的。所以,反腐倡廉从娃娃抓起,从源头上杜绝腐败观念的滋生土壤很有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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