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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宁市委原委员、常委、副书记汪山泉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发布者:中国渎职调查报 日期:2024-11-11 点击数:

中国渎职调查报讯:据青海省纪委监委11月11日消息,西宁市委原委员、常委、副书记汪山泉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西宁市委原委员、常委、副书记汪山泉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图1)

汪山泉 资料图

公开资料显示,汪山泉出生于1968年7月,土族,中共党员,在职大学。曾任青海省果洛州委常委、副州长,海西州格尔木市委副书记、市长(副厅级),海西州委常委、格尔木市委书记,海西州委副书记、格尔木市委书记等职。
2023年8月,汪山泉出任西宁市委副书记,后兼任市委统战部部长、政法委书记。今年5月16日,他官宣被查。
经查,汪山泉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毫无党性修养,政绩观错位,弃守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处心积虑对抗组织审查;
贪图享乐,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接受私营企业主旅游活动安排和“保姆式”服务;
组织意识淡漠,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
廉洁底线失守,为他人提供帮助并收受财物;
毫无纪法观念,把公权力当作谋取私利的工具,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在承揽工程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汪山泉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
依据有关规定,经中共青海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青海省委批准,决定给予汪山泉开除党籍处分;由青海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责编:马文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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