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渎职调查报讯:(本报记者:马文忠)为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充分发挥人民法庭“审判+普法”的前沿阵地作用,6月18日上午,鲁山县法院瓦屋法庭将法庭“搬”到了瓦屋乡马停村,公开审理一起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件,真正实现司法服务“零距离”。
巡回法庭严格按照庭审程序有条不紊地进行,原、被告双方围绕争议焦点,进行举证、质证,充分发表辩论意见。主审法官杨海会针对双方争议焦点开展调解,但因双方分歧较大,当庭调解未能成功。
为更精准把握案情、促进矛盾化解,庭审结束后,杨海会组织双方当事人到涉案地点进行实地查看,并结合现场情况,耐心细致地向双方释法明理、分析利害关系,为后续纠纷的妥善解决奠定了坚实基础。
随后,杨海会以此案为契机,就地开展普法宣传,针对农村地区易发生的相邻纠纷、民间借贷纠纷、土地纠纷等进行了专项法律宣传,通过身边人、身边事,教育引导村民们提升法治安全意识,村民们纷纷驻足聆听,零距离感受法治力量。
从“坐堂办案”到“巡回审判”,既是一次拉近群众距离、践行司法为民宗旨的有效实践,也是一堂增强基层群众法治意识、助力乡村振兴的“法治公开课”。下一步,鲁山县法院瓦屋法庭将继续秉持司法为民的理念,不断延伸法治服务触角,持续提供以法庭为中心、巡回审判为纽带的优质司法服务,让法治观念在乡村落地生根。(马赛莹廉炳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