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渎职调查报官网
您当前所在位 首页 > 履职先锋

港卫生署跟进中医师疑无诊症滥发病假纸 个案转交管委会及警方刑事调查

听文章 日期:2026-10-22 点击数: 

近日,香港卫生署针对一名注册中医师涉嫌在没有为当事人进行诊症的情况下,向对方签发病假证明书,被质疑滥发病假文件的事件,已将该个案转介中医药管理委员会以及警务处,同步开展纪律及刑事层面调查跟进。

卫生署指出,香港注册中医、表列中医执业,均须遵从《注册中医签发病假证明书及到诊证明书参考指引》以及《注册中医专业守则》。按照规范,中医师必须亲身诊察病人,结合病人实际病情,凭专业判断签发合理的病假证明,不得脱离实际诊疗情况随意开具。指引同时列明,单次签发的病假一般不宜超过七日,原则上不允许补发病假证明,严禁出具失实、带有误导成分的证明文件香港中醫藥...。

署方强调,倘若中医师在执业过程中的行为,达不到中医行业公认的合理专业标准,中医药管理委员会中医组将依据《中医药条例》及《中医(纪律)规例》启动纪律聆讯程序。过往已有同类先例,有中医师因签发虚假或具误导性的病假证明书,经管委会调查聆讯后,被裁定专业失当,最终从注册中医名册除名,丧失执业资格。

据了解,注册中医出具的病假证明书,在香港《雇佣条例》框架下具备法定效力,直接关联雇员病假津贴、保险理赔等权益,虚假病假纸极易衍生欺诈、骗保等违法问题,后果不单是中医师面临专业处分,相关持证明使用者亦有机会触犯刑事罪行。

卫生署提醒市民,如果对注册中医或表列中医的执业行为、专业操守存有不满,可向中医药管理委员会辖下中医组提交书面投诉。监管部门会持续严管中医签发医疗证明的行为,维护行业专业秩序,保障雇主、雇员双方合法权益。


来源:中国渎职调查报

编辑:河图

文章版权属于原作者所有,本报原创稿件如转载请注明来源。


加载中~

中国渎职调查报社 v:ZDBZX2024,新闻线索等发至邮箱273666108@qq.com

新闻线索等发邮箱27366610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