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渎职调查报
您当前所在位 首页 > 热点聚焦

女子逆行且辱骂、殴打他人 青岛公安:行政拘留10日

发布者:中国渎职调查报 日期:2024-08-30 点击数:

        青岛市公安局崂山分局29日在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情况通报称,8月28日13时许,王某(女,38岁,崂山区人)驾车行至崂山区青山村观景台附近时逆向行驶,因对向正常行驶的林某某(男,26岁,崂山区人)未对其让行,王某下车对林某某进行辱骂、殴打。公安机关接报后迅速开展工作,将王某查获。

  经调查,王某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的规定,公安机关依法对王某并处行政拘留10日,罚款1000元。

女子逆行且辱骂、殴打他人 青岛公安:行政拘留10日(图1)

  通报截图。来源:“崂山公安”微信公众号


来源:中国新闻网


文章版权属于原作者所有,本报原创稿件如转载请注明来源。


中国渎职调查报社 v:ZDBZX2024,新闻线索等发至邮箱273666108@qq.com

新闻线索等发邮箱27366610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