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渎职追责纵深:从长治原副市长王玉圣被查看安全生产追责政策新导向

听文章 日期:2026-06-28 点击数: 

2026年6月27日,山西省纪委监委发布权威通报,长治市委原常委、市政府原副市长王玉圣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这一通报距离5月22日沁源县通洲集团留神峪煤矿特别重大瓦斯爆炸事故过去仅36天,在事故善后处置与隐患追责的关键节点,这起针对已退休官员的审查调查,引发民众对安全责任与渎职追责层面的高度关注。

与沁源煤矿治理深度绑定的任职轨迹

公开履历显示,王玉圣1957年5月生于长治市郊区,1984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拥有在职硕士研究生学历。其仕途从基层公社干事起步,历经工商系统、城区政府、外贸部门多岗位历练,1998年赴壶关县担任县长,2000年调任沁源县委副书记,次年出任沁源县委书记,在沁源县域主官岗位上任职长达近10年,直到2010年升任长治市委常委,先后宣传部长,市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等职务

截至王玉圣被查,其已退休近10年。在沁源任职的十年间,正是当地煤炭产业快速扩张的阶段,作为全县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王玉圣全程主导了沁源煤炭行业的资源整合、矿井技改、日常监管等核心工作,与沁源境内包括通洲集团留神峪煤矿在内的诸多煤企的安全治理体系构建有着直接的权责关联。即便在升任市级领导之后,其分管领域仍与全市能源产业、安全监管工作存在交集,长期的行业深耕与权责积累,让这起被查事件的背后指向了更深层的安全监管渎职线索。

82人死亡特大瓦斯爆炸矿难的处置态度,对监管失责的零容忍

5月22日19时29分,沁源县通洲集团留神峪煤矿突发瓦斯爆炸事故,当班下井的247名矿工中,最终造成82人死亡、2人失联,128人送医救治,是近年来国内煤炭行业发生的一起后果极其严重的重大安全事故。事故发生后,中央安全生产考核巡查组第九组第一时间向山西省移交了重大事故隐患追责问责交办单,明确要求彻查事故背后的监管失守、失职渎职问题,不放过任何一个历史遗留的隐患根源。

已公开通报的被调查人员:

‌赵永进‌:长治市沁源县县委书记,属地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2026年6月2日被通报接受审查调查,是事故后首位落马的属地主官。

‌孙晓晔‌:沁源县应急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统筹全县煤矿安全监管工作,2026年6月7日被查。

‌岳晓东‌:沁源县应急管理局党委委员、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副队长,分管一线煤矿执法工作,2026年6月7日被查。

‌张谦‌:沁源县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执法一队队长,直接负责涉事煤矿日常现场检查,2026年6月7日被查。

‌张和平‌:山西省应急管理厅党委委员、副厅长,是目前通报中级别最高的涉案官员,2026年6月10日官宣被查,直接关联该起矿难事故。

‌耿青禄‌: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山西局监察执法八处三级调研员,专职负责辖区煤矿安全监察,2026年6月22日官宣涉该事故被查。

‌李丁夫‌:沁源县原县委书记,2026年6月24日在矿难发生后主动投案,是当地被查的第二任前县委书记。

此外,还有沁源县副县长魏小祥、县能源局原一级主任科员李军也在事故后被通报纳入审查调查范围,基层监管追责实现了全链条覆盖。还有,在2017年7月至2021年1月之间曾任沁源县县委书记的金所军,早在2023年4月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审查调查,这次是否也列为追责官员并没有官方通报。

本次被调查的‌王玉圣‌曾在2001年至2011年期间担任沁源县委书记,2026年6月27日被通报接受审查调查。其主政当地煤炭产业长达十年,任职时段恰好是涉事煤矿落地扩张的关键阶段。

留神峪煤矿的瓦斯隐患并非首次暴露,此前多年的日常监管中就多次被指出通风系统不完善、瓦斯监测设备运维不到位等问题,但相关整改要求始终没有落地闭环。而该矿的长期改扩建、产能核定等关键审批环节,恰恰是王玉圣担任沁源县委书记期间主导推进的工作范畴。事故调查组在初步核查中发现,该矿存在多年违规超能力生产、安全费用挪用、隐患排查流于形式等多项长期违法违规行为,背后是否存在监管部门“放水”、公职人员徇私庇护,甚至为违法企业开通“绿色通道”的渎职问题,正是本次审查调查的核心核查方向。

渎职追责向“历史主官”延伸,制度打破“离岗即脱责”的监管盲区

国务院印发的《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安委会印发的《关于防范遏制矿山领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硬措施》明确规定,对重大事故的追责不受责任人岗位调整、职务晋升、退休离岗的限制,只要其履职期间的审批、监管行为与事故隐患形成存在因果关联,就必须纳入追责范围。

不同于以往事故追责多针对现任在岗监管人员的惯例,本次对早已离开沁源主官岗位、退出领导职务的王玉圣启动审查调查,释放出一个极其明确的信号:安全生产领域的渎职追责不存在“时间豁免期”,更不存在“离岗即脱责”的灰色空间。只要是在任期间存在失职失责、滥用职权,为重大安全事故埋下长期隐患的,无论时隔多久、无论岗位如何变动,都将被追溯到底、一查到底。

编后

本报从渎职调查领域的专业维度观察,这起案件标志着国内安全生产追责体系的一次重要升级:以往很多地方对多年前的监管失察问题往往以“历史遗留问题”一笔带过,导致不少重大隐患长期“带病运行”,最终酿成不可挽回的惨剧。本次王玉圣被查,正是针对“权责不对等、追责不到位”的监管漏洞,把追责的链条延伸到隐患产生的源头阶段,向所有地方主官划出红线——在能源资源富集地区主政,不能只追求产业带来的GDP增速,更要为辖区内每一处矿井的安全治理终身负责。

当前山西省纪委监委对王玉圣的审查调查工作仍在推进中,后续相关的违纪违法细节、涉及的利益输送与监管渎职问题,还将随着调查深入逐步向社会公开。但这一事件已经在山西乃至全国的能源监管领域形成了强烈的警示效应:安全生产的底线容不得半分松懈,监管人员的权责容不得半分悬空,任何在安全监管中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行为,最终都将付出沉重的纪法代价。

本报将持续跟踪本次事件的调查进展,深度挖掘事故背后的渎职治理痛点,推动安全生产领域的监管体系补短板、强弱项,让每一条矿工的生命权益都得到刚性的制度守护。

中国渎职调查报评论员 王锦钰



来源:中国渎职调查报

编辑:河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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