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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开江多家手续齐全屠宰场遭集中关闭 五家企业联名实名举报鸿源昌泰涉嫌垄断

听文章 日期:2026-11-06 点击数: 

四川金牧农业公司诉达州市政府案已立案

近日,四川省达州市开江县多家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向本报反映:一批手续齐全、纳入地方规划的B级定点屠宰场,在2023年至2024年间被集中关闭,县域生猪屠宰市场仅保留开江县鸿源昌泰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源昌泰”)和一家没有经营的屠宰场,形成鸿源昌泰实际独家经营格局。

五家涉事企业——开江县普安镇海浪生猪定点屠宰场(负责人魏和平)、开江县讲治镇琳瑞生猪定点屠宰有限责任公司(负责人廖奎珍)、开江县回龙镇宏顺生猪定点屠宰有限公司(负责人张贤均)、开江县永兴镇平易生猪定点屠宰有限公司(负责人曾祥禄)、开江县长岭镇永宏生猪定点屠宰有限公司(负责人朱洪泉)已联名向相关部门提交实名举报,指称此次清退背后存在公职人员与企业“涉嫌官商勾结”、人为推动市场垄断的情形,质疑关闭的行政程序合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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屠宰场负责人廖奎珍、魏和平、张贤均在讲述被关闭经过  

与此同时,四川金牧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牧公司”)诉达州市人民政府违法变更屠宰资质一案,已由达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正式立案受理。举报企业与原告方均提出,县域垄断格局的形成,第一步正是对金牧公司所持生猪定点屠宰资质的“侵占”。围绕关闭程序的合法性、鸿源昌泰及贾召华与杨贵成的利益关联,以及屠宰资质变更的事实与法律依据,记者深入的进行了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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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图是五家企业实名举报材料部分截图

一、五家合规屠宰场集中关闭,企业损失惨重

据上述5家实名举报企业提供材料,相关企业均系依法取得生猪定点屠宰行政许可的B级企业,选址、建设、环保、屠宰等审批及经营手续、资质齐全,长期承担所在乡镇猪肉市场的保供任务。

企业负责人介绍,包括5家举报企业在内,当地先后共有7家B级生猪定点屠宰场被关闭。这些企业全部纳入《开江县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点)设置规划》(开江府办发〔2015〕98号)及达市府函〔2017〕5号市级批复保留名录,证照、资质完整有效。其中,讲治镇琳瑞生猪定点屠宰有限责任公司于2016年落实“退城进郊”搬迁,各项审批手续合法;回龙镇宏顺生猪定点屠宰有限公司为市级批复保留企业;永兴镇平易生猪定点屠宰有限公司长期服务乡镇民生保供,资质齐全合规。按开江县政府规划,当地实行“一个乡镇建设一个定点屠宰场”,以上企业均系规划内的合规经营主体。地处川东北、以农业为重要支撑的开江县,生猪屠宰直接关系乡镇居民的日常肉品供应,上述企业的集中停产,也直接影响基层猪肉市场的供给秩序。

据企业方陈述,本轮关闭行动普遍未下达整改通知、未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等法定执法文书,也未配套补偿与人员安置方案,多以会议通知、口头告知等方式直接要求停业,属于强制关闭。

从时间线看,集中关闭自2022年6月29日启动——普安镇海浪生猪定点屠宰场当日被自然资源局以土地系租赁为由被贴上封条关闭;2024年9月25日,永兴镇平易生猪定点屠宰有限公司被自然资源局通知关闭;2024年10月15日,开江县畜牧中心通知讲治镇琳瑞、回龙镇宏顺、甘棠镇江洋、长岭镇永宏四家企业开会,通知当天关闭。至此,除了鸿源昌泰外升为A级外,B级屠宰场仅保留了正在迁建的明亮生猪定点屠宰场,该屠宰场目前没有经营,形成了鸿源昌泰实际独家经营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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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浪屠宰场被自然资源局强行关闭

企业方面统计,被侵占的金牧公司加被关闭的五家企业经济损失超1.6亿元,百余名从业人员失业。大量标准化厂房、屠宰设备闲置锈蚀、报废损毁,不少企业背负银行贷款与民间借款,企业经营者和股东承受巨大经济压力,部分家庭陷入经营破产困境。多名企业负责人反映,市场竞争主体消失后,下游猪肉商户经营承压,当地屠宰加工收费明显抬升,也引发行业对肉价波动的担忧。(注:企业主张的损失金额系单方统计数据,最终数值有待第三方审计机构评估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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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治镇琳瑞屠宰场已经撂荒 ,被关闭后退伍空降兵张贤均负债累累孤立无援

二、企业实名举报:涉嫌官商勾结、手段恶劣,指认垄断

五家企业联名提交的实名举报材料,标题为《关于杨贵成与鸿源昌泰贾召华官商勾结、滥用职权强行关闭合法屠宰企业、实施垄断经营严重破坏营商环境的联名实名举报》,材料已投递至纪委、监委、地方党委政府、公安等多个单位。

举报方提出的核心指控主要分为三方面:一是认为存在公职人员与市场主体鸿源昌泰组成的利益共同体,借助行政力量清除竞争对手;二是质疑关闭行为违反法定行政程序;三是市场形成独家经营后,出现屠宰收费抬升、破坏公平竞争,并提供了涉嫌欺行霸市的相关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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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和平指着自己的屠宰场改建成了钱滚滚服装厂,认为同样是租赁土地为何做服装厂就可以?

(一)杨贵成与鸿源昌泰及贾召华被指形成利益共同体

举报材料称,杨贵成曾担任开江县国土局局长、文教局局长、人事局局长,利用其职务与人脉影响力,为鸿源昌泰及其实控人贾召华提供方便和庇护;双方存在利益输送,共同策划、组织清除县域内竞争的B级屠宰企业,扶持鸿源昌泰成为全县唯一A级屠宰企业。

(二)被指借助媒体偷拍剪辑制造舆论、为关闭铺路

举报方称,为给关闭制造借口,相关人员买通媒体,对回龙镇宏顺屠宰场等非法偷拍、掐头去尾、断章取义剪辑,将依法设立的定点屠宰企业污名化为“黑窝点”“污染企业”,通过公开报道制造舆论压力,为后续行政强制关闭创造条件。2024年12月相关报道刊发后,开江县联合调查组正式介入并发布通报。

(三)被指滥用行政手段、不履行法定程序直接关闭

举报企业反映,舆论铺垫之后,县农业农村局、县畜牧中心、自然资源局等部门以环保、规划等为由,部分时段拒绝出具出场检疫证明,致使企业生产的肉品无法合法流通;在未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未履行听证与整改评估程序、未给予企业整改升级机会、未开展补偿评估的前提下,直接强制关闭7家具备全套合法手续的B级定点屠宰企业。

(四)被指实现全县生猪屠宰市场独家垄断

开江县7家B级屠宰企业被强制关闭后,除保留一家没有经营的海亮企业外,开江县生猪屠宰市场实际仅剩鸿源昌泰一家A级屠宰企业。据介绍,该企业为当地招商引资重点项目,占地91亩,计划总投资1.48亿元,设计年屠宰能力50万头。举报商户普遍反映,市场缺少竞争后,单头生猪屠宰加工费较原B级屠宰场高出五六十元,广大生猪养殖户、零售商户经营成本明显增加,市场公平竞争秩序遭到破坏。多位养殖户表示,过去可在多家屠宰场之间比价,如今只能按单一主体报价,议价空间明显收窄;屠宰产能集中于单一主体,也让养殖端担忧出栏旺季价格被压低、议价话语权旁落。

四川开江多家手续齐全屠宰场遭集中关闭    五家企业联名实名举报鸿源昌泰涉嫌垄断 (图8)

开江县鸿源昌泰食品公司实景图

(五)举报方列出的涉嫌违法违纪情形

举报材料还列举了多项涉嫌违法违纪线索:一是涉嫌滥用职权,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未履行完整法定程序情况下强制关闭依法取得行政许可的市场主体,造成企业巨额财产损失,涉嫌《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滥用职权罪;二是涉嫌权钱交易、官商勾结,杨贵成等人与贾召华之间存在利用职权为企业排除竞争对手、利益输送、受贿行贿线索;三是涉嫌破坏市场公平竞争秩序,借助行政权力消灭同业竞争者、促成企业独家垄断,违反《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损害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四是提供欺行霸市线索,据商户谢家友反映,贾召华一方存在纠集社会人员拦阻、扣押商户肉品的个案线索,请求一并核查是否存在涉恶违法情形。

(注:以上全部为举报方单方陈述与线索,是否属实、是否构成刑事或违纪违法,有待纪检监察、公安等机关调查认定。)

三、工商登记印证:杨贵成曾出任鸿源昌泰董事

针对举报材料提及的“官商勾结”利益输送问题,记者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了核查。公开工商登记信息显示,鸿源昌泰于2018年7月18日完成高级管理人员备案变更,杨贵成登记新增为公司董事;2018年1月25日,刘伯蓉(据海浪屠宰场负责人魏和平介绍,刘伯蓉系杨贵成前妻)出资342万元入股鸿源昌泰,持有股份28.5%,2018年7月18日,增资78万元,总出资金额增至420万元,持股35%(具体持股比例以最新工商登记为准)。2019年3月19日,杨贵成退出公司高管人员、董事,变更至王少佳并同时担任法定代表人,刘伯蓉同日退出高管,变更至胡端翠名下,2019年6月20日,刘伯蓉35%的股权转让给王少佳,同日,公司财务负责人由王婷婷变更为张建国,2021年3月18日,王少佳退出,由张建国出资300万元,持股25%,并出任法定代表人。据海浪屠宰场负责人魏和平介绍,张建国是杨贵成的外甥,是他姐姐的儿子,他们都是一家人。

举报人据此认为,正是杨贵成利用其原公职身份的影响力,协调农业农村、自然资源等政府部门,为鸿源昌泰清除市场竞争者提供了便利。

(注:工商登记仅客观记录企业备案信息。公职人员是否违规经商办企业、是否利用影响力干预行政执法、是否存在利益输送,尚待纪检监察机关调查认定,媒体不作定性。)

四川开江多家手续齐全屠宰场遭集中关闭五家企业联名实名举报鸿源昌泰涉嫌垄断四川金牧农业公司诉达州市政府案已立案(图10)四川开江多家手续齐全屠宰场遭集中关闭五家企业联名实名举报鸿源昌泰涉嫌垄断四川金牧农业公司诉达州市政府案已立案(图11)

企查查企业信用信息查询平台查询截图

四、企业复盘清退路径:先占资质、再关海浪、后清全部

五家企业负责人以及金牧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本轮行业清理之后,县域屠宰市场形成独家经营现状,背后存在人为推动垄断的嫌疑,并指称部分公职人员与市场主体人员参与其中。举报人称此次关闭是鸿源昌泰实控人贾召华,幕后策划人张令(实名张仕令)等人经过精密谋划,伙同部分政府职能部门相关人员以侵占、抹黑、威吓、关闭等手段为鸿源昌泰实现垄断独家经营。控诉直指原开江县国土局局长、文教局局长、人事局局长杨贵成与鸿源昌泰存在利益关联,称其伙同与县时任农业局局长杨和平(据知情人讲,杨贵成与杨和平系父子关系。),时任畜牧局副局长冯国光,时任县畜牧中心执法大队、城乡管理站站长任渠(据知情人讲,任渠系杨贵成妻子的侄儿。)等利用职务之便、行政资源,甚至与当地涉嫌黑社会人员陈绕(又名孙成九,社会绰号九婆)等人勾结,以强力、强制行政手段,威胁等各种方式清除市场竞争者。企业方的说法显示,相关操作被其称为“有目的、有组织、有计划的精心谋划”,分为多个步骤:首先,相关方被指侵占金牧公司所持编号为“川达开屠准001号”的生猪定点屠宰许可证;随后,借助行政力量关闭当地规模较大的海浪屠宰场;最后,通过行政手段集中清退县域其余屠宰企业,最终实现垄断县域生猪屠宰业务,以此获取不当利益。

公开信息显示,普安镇海浪生猪定点屠宰场系2016年响应当地“退城进郊”政策完成迁建的项目,由县政府牵头,畜牧、生态环境等多部门实地完成选址,土地、建设、环保、屠宰定点批复等全部手续齐备,也是达州市政府文件(达市府函[2017]5号)明确设置规划的8家定点屠宰企业。2022年6月29日,当地自然资源等部门以土地租赁存在问题为由,对海浪屠宰场实施强制关闭。企业方面提出,该屠宰场选址是在达州市委、市政府指导下,由畜牧、环保等职能部门亲自参与选定的定点屠宰场,本次以土地租赁为由实施关闭不合理、不合规,没有给予企业整改期限,相关部门也未就补偿事宜开展协商,直接下达关闭通知。

海浪屠宰场关闭后,当地行业清理范围进一步扩大。2024年9月25日,永兴镇平易生猪定点屠宰有限公司被通知关闭,企业称全程未收到执法文书、无整改评估、没有出台补偿方案。2024年10月15日,县畜牧中心召集讲治镇琳瑞、回龙镇宏顺、甘棠镇江洋、长岭镇永宏等4家屠宰企业开会,通知15号晚上全部关闭,16日各级只能部门到场,停水、停电、不发防疫许可,没有宰杀完的只能拉走,都不能屠宰。同样未出具书面行政文书和法律文书,未告知行政补偿与救济途径,没有落实企业补偿和员工安置工作。

经侵占、分步清退、关闭之后,目前,除了任市镇正在迁建的明亮生猪定点屠宰场没有经营外,开江县县域范围内仅有鸿源昌泰食品有限公司实际开展生猪屠宰经营,事实上形成独家经营格局。至此,开江县辖区内原有B级定点屠宰企业基本清零。

受访法律专业人士表示,四川省先后印发《四川省生猪屠宰行业发展规划》(川农规〔2023〕3号)、《四川省畜禽屠宰“严规范、促提升、保安全”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川农函〔2023〕249号)两份政策文件,明确全省屠宰企业实行只减不增、总体压减20%产能;针对B级小型屠宰场点,要求落实“升级一批、转型一批、淘汰一批”的分类处置思路,严禁简单化、“一刀切”式关闭。对于符合规划、手续齐全、具备整改提升条件的企业,政策文件要求优先予以保留,指导企业开展升级改造,禁止全域清零这类粗暴行政执法行为。

五、金牧公司诉达州市政府案已立案,屠宰资质变更合法性存疑

据金牧公司实控人贺家华介绍,追溯这起行政纠纷,案涉屠宰资质的最初源头为开江县新宁镇生猪定点屠宰场持有的“川达开屠准字第001号”标志牌。2003年,金牧公司通过政府公开竞拍,合法受让了该屠宰场资产及资质,成为“001号”的合法权利人。

2013年,根据地方整合政策,金牧公司与永发肉食品公司开展合作经营,但并未转让资质权属。然而,随后的流转却偏离了法治轨道。据调查材料显示,永发公司在后续的合伙协议中,将屠宰资格证作价入股,并私自过户给新设的鸿源昌泰公司。

2019年,在市级规划名单A级主体仍登记为永发公司的情况下,达州市政府越过原权利人金牧公司,直接向鸿源昌泰颁发了编号为A29150501的新版A级《生猪定点屠宰证书》,然而,达州市政府文件(达市府函[2017]5号)的文件企业名单中,并没有开江县鸿源昌泰食品有限公司的名称。这一过程不仅缺失了权利人的变更申请与听证,其间的“资质作价”更直接触碰了《条例》“证书不得转让”的法律红线。目前,金牧公司已诉至法院,要求撤销这一涉嫌重大违法的变更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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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月4日达州市农业农村局公示公告变更登记A29150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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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市政府2019年9月10日颁发屠宰证A29150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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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市府函[2017]5号)达州市生猪屠宰场资格审核批复合格企业名单

举报材料指出,鸿源昌泰独家垄断地位的形成,建立在对竞争对手的逐步清除之上,其中第一步即被指为“侵占”金牧公司的屠宰资质。金牧公司已就此事单独提起行政诉讼,将矛头直指该屠宰资质的变更行为,这也是本次事件中最具可诉性、最受关注的法律焦点。

(一)案件概况

据起诉材料显示,该案被告为达州市人民政府,第三人为开江县鸿源昌泰食品有限公司,目前已在达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正式立案受理。案件将重点审查市级政府变更该屠宰资质的法定程序与事实依据。

(二)资质来源与沿革

起诉材料记载,2003年,金牧公司通过开江县人民政府组织的公开竞拍,依法取得原开江县肉联厂资产、国有土地使用权及生猪定点屠宰特许经营资质,据此取得开江县新宁镇生猪定点屠宰特许经营许可。2010年,该公司响应地方政府招商引资政策,全额垫资建设双河口农贸市场及定点屠宰场区,并取得该项目50年经营权。2013年3月,根据生猪定点屠宰场整合压缩政策,金牧公司与永发肉食品公司开展合作经营。金牧公司主张,该合作仅为民事层面的经营合作,公司始终是案涉生猪定点屠宰行政许可的唯一被许可人,合作并未改变行政许可的权利主体,公司长期合法经营,承担保障开江县猪肉市场供应的公共职能。

 图片16.png 四川开江多家手续齐全屠宰场遭集中关闭    五家企业联名实名举报鸿源昌泰涉嫌垄断 (图2)          

     依次为:金牧公司定点屠宰许可证(老版)   、宏顺公司定点屠宰许可证(老版)      

(三)变更被发现的过程

2026年3月5日,金牧公司在达州市农业农村局官方行政许可公示平台意外发现,原本登记在名下的《生猪定点屠宰证书》,登记主体已被变更为开江县鸿源昌泰食品有限公司,系统备注行为类型为“变更”。

金牧公司表示,作为案涉许可的被许可人,公司从未向达州市人民政府或其下属部门提交过任何许可主体变更申请,未出具过同意将该许可转移给第三人的文件,对该变更行为事前完全不知情,事后也未收到任何书面告知、听证及送达文书。知悉公示信息后,公司提起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申请获取该变更行为的全部卷宗材料,但未得到合法有效处理。金牧公司称,信息公开途径受阻后,为维护自身权益,公司遂以达州市人民政府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请求确认案涉变更行为违法或无效,并恢复其生猪定点屠宰资质。

(四)原告方的六项诉讼理由

1、被告适格。根据《生猪屠宰管理条例(2021修订)》第九条,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由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根据生猪屠宰行业发展规划,组织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以及其他有关部门,依照条例规定条件进行审查,经征求省级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意见后确定,并颁发生猪定点屠宰证书和生猪定点屠宰标志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十六条,直接起诉的,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案涉证书发证机关为达州市人民政府,许可主体变更行为系基于该发证权限作出,故被告主体适格。

2、变更缺乏事实基础,违反行政许可“依申请启动”原则。《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九条规定,被许可人要求变更行政许可事项,应当向作出行政许可的行政机关提出申请。行政许可变更是依申请行政行为,行政机关不得在没有被许可人申请、没有权利人同意的前提下,主动单方变更行政许可。本案原告自始至终未提交变更申请,未同意将许可转让给第三人,被告在无申请材料、无权利人合意的前提下,直接将专属特许许可从原告变更登记至第三人,完全缺乏事实基础。

3、严重违反法定程序,剥夺原告陈述申辩、听证等法定权利。被诉行政行为直接剥夺原告核心经营资质与重大财产权益。根据正当程序原则,行政机关作出对相对人不利的行政行为,应当履行事先告知、说明理由、听取陈述申辩等程序,涉及重大利益事项应当告知听证权利,作出决定后依法送达当事人。本案被告未向原告作任何告知、未听取原告意见、未组织听证、未向原告送达变更决定文书,程序严重违法。依据《行政诉讼法》第七十条,违反法定程序的行政行为应当判决撤销。

4、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实质属于法律禁止的许可转让,超越法定职权。《行政许可法》第九条规定,依法取得的行政许可,除法律、法规规定依照法定条件和程序可以转让的外,不得转让;《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第十条第二款明确规定,生猪定点屠宰证书和生猪定点屠宰标志牌不得出借、转让。生猪定点屠宰属于特许经营许可,许可与被许可人主体、资产、条件绑定,法律只允许变更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不允许变更许可归属主体给其他无关企业。被告将原告许可直接变更给第三人,实质上以行政强制手段完成了法律明文禁止的许可转让,属于超越职权、滥用职权。

5、违反信赖保护原则,严重侵害原告信赖利益。《行政许可法》第八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取得的行政许可受法律保护,行政机关不得擅自改变已经生效的行政许可。原告基于政府颁发的定点屠宰许可投入巨额资金建设屠宰场区、农贸市场,取得50年经营权,对该许可具有值得保护的信赖利益。被告擅自划转许可,直接摧毁原告全部投资的经营基础,违背信赖保护原则。

6、构成重大且明显违法,具备行政行为无效的法定要件。依据《行政诉讼法》第七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第九十九条,行政行为没有法律规范依据、滥用职权,属于重大且明显违法,自始无效。现行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均未授权市级人民政府可以不经原被许可人同意,将生猪定点屠宰许可直接变更、划转至第三方企业。被告实施案涉变更行为,属于无法律授权而强行实现法律禁止的许可转让;若认可该变更效力,将直接架空《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禁止屠宰证书转让的强制性规定,破坏生猪定点屠宰特许管理制度,损害公共监管秩序,符合司法解释规定的重大且明显违法无效情形。

(五)法学专家点评

有关法学专家对此作出解读:《行政许可法》第八条规定,依法取得的行政许可受法律保护,行政机关不得擅自改变已经生效的行政许可;第四十九条规定,变更行政许可事项应当由被许可人提出申请,行政机关不得单方变更行政许可主体。《生猪屠宰管理条例》规定,定点屠宰证书不得转让、出借,新企业如需取得屠宰资质,应当由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重新审查、核发证书,不能直接划转原有许可;生猪定点屠宰证的发证主体为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县级部门不具备变更、划转该行政许可的法定权限。

(六)最新进展

目前,金牧公司诉达州市人民政府违法变更行政许可一案,已由四川省达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正式立案受理。案件将重点审查市级政府变更该屠宰资质的法定程序与事实依据,本报将持续跟踪审理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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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起诉书原件截图 、 达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受理截图

六、市场疑云:“被垄断”的屠宰与肉价

随着上述5家B级屠宰场及其他乡镇屠宰场(甘棠镇江洋,具体关闭情况及原因待进一步核实)的停业,开江县目前实际仅有鸿源昌泰一家A级屠宰企业维持运营。

据当地部分猪肉商户反映,市场形成独家经营格局后,生猪屠宰加工费出现明显上涨,每头上涨约五六十元,商户经营成本增加。有养殖户向记者表示,单一收购、单一屠宰主体的格局,使其在议价中处于弱势,利润空间被进一步压缩,长此以往将影响养殖积极性与当地猪肉供应稳定。另有生猪运输户、零售摊贩担心,屠宰费用若持续走高,最终成本可能转嫁至终端猪肉价格,加重了开江县数十万老百姓菜篮子消费负担。

举报材料还反映了一起涉嫌暴力控市的事件。据经营户谢家友陈述,2022年4月,其因认为鸿源昌泰收费不合理,转而前往讲治镇屠宰场宰杀3头生猪,返程途中在八里桥路段,被鸿源昌泰实控人贾召华召集的社会人员(其中包含绰号“九婆”的陈绕)等20余人强行拦停,猪肉被抢走扣押。虽然当时东城派出所出警处理,但举报人认为处理结果未能有效制止此类行为。举报方认为,该事件属于“暴力控市”行为,请求公安机关彻查。

四川开江多家手续齐全屠宰场遭集中关闭五家企业联名实名举报鸿源昌泰涉嫌垄断四川金牧农业公司诉达州市政府案已立案(图20)四川开江多家手续齐全屠宰场遭集中关闭五家企业联名实名举报鸿源昌泰涉嫌垄断四川金牧农业公司诉达州市政府案已立案(图21)

经营户谢家友举报贾召华涉嫌涉黑截图

(注:该起治安/刑事案件的详细处理情况及定性,记者正函询当地公安机关核实,暂无官方结论。)

七、疑点待解:关闭程序是否合规

对照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出台的《四川省生猪屠宰行业发展规划》(川农规〔2023〕3号)等文件,明确要求对B级屠宰场点实行“淘汰一批、转型一批、升级一批”,严禁简单化、“一刀切”式关闭。然而,5家被关闭企业负责人均表示,他们从未收到要求整改或升级的书面通知,而是直接被口头要求停业或遭遇突击关闭。

宏顺屠宰场负责人张贤均还反映,2024年2月29日,县农业农村局等部门以“非法黑窝点”名义,扣押场内14条价值4万余元的生猪白边肉,场长肖学付被羁押14天,在缴纳10万元保证金后释放,屠宰场被强制停业4个月,直至2024年6月才恢复生产;但2024年10月15日,县农业农村局再次通知该企业关闭,无正式处罚文书、无整改缓冲期。

(注:该次执法行动的具体法律依据、处罚文书及保证金去向,尚待开江县相关执法部门作出官方说明。)

八、记者手记与官方回应

目前,五家屠宰企业联名向四川省、达州市及开江县的相关纪委监委、政法委、公安局等部门提交实名举报材料,要求彻查滥用职权、非法关闭及涉嫌垄断经营的问题。

就上述关闭决定的合法依据、杨贵成涉嫌利益冲突的调查进展,以及金牧公司资质变更的审批档案,记者将分别向开江县农业农村局、开江县自然资源局及开江县纪委监委寄送采访函,本报将持续关注达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金牧公司行政诉讼案的审理结果,以及纪检监察机关对相关公职人员是否涉嫌违纪违法问题的审查调查进展。

九、最新进展:原县农业局局长杨和平已被“双开”

就在本案及五家企业实名举报引发广泛关注之际,11月4日,达州市纪委监委发布了对达州市农业农村局原党组成员、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原专职副主任杨和平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立案审查调查的消息。

经查,杨和平违规同意挪用财政专项资金;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项目承揽、资金拨付等方面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数额巨大。依据相关规定,决定给予杨和平开除党籍处分;由达州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注:记者注意到,官方通报中未直接提及杨和平与案涉屠宰企业及本次强制关闭事件的具体关联。针对五家举报企业此前关于“公职人员与鸿源昌泰利益关联”的指控,纪检监察机关是否在本次调查中一并查明并处理,目前尚未有进一步官方信息披露。记者对此将持续关注。)

文|周治明  编辑|河图  校对|刘志勇  终审|王锦钰 

来源:中国渎职调查报

文章版权属于原作者所有,本报原创稿件如转载请注明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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