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北京互联网法院召开的服务保障新质生产力新闻发布会上获悉,2018年9月9日至2024年6月30日,该院受理各类案件219695件,结案214469件,从受理纠纷类型来看,以著作权纠纷、网络侵权责任纠纷、信息网络买卖合同纠纷为主,分别占比62.41%、10.87%、9.28%。
北京互联网法院集中管辖北京市辖区内应当由基层人民法院审理的11类涉互联网一审案件。
总体上,该院案件呈现以下特点:一是权利客体快速出新,数据产品、数字藏品、人工智能生成物等新型权利客体不断涌现,权利保护适用条件亟待明确;二是涉及产业范围不断拓展,信息技术、人工智能、数字文旅等新兴产业领域矛盾纠纷呈上升趋势,司法能力水平对产业结构升级影响重大;三是商业模式创新加快,流量推广、直播带货、超前点播等新模式引发的诉讼纠纷时有发生,带来了法律主体认定、责任分配等司法审理难点;四是技术应用迭代升级,大数据、区块链、人工智能等前沿数字技术,全面融合渗透到传统产业中,不断解构和重塑市场结构和产业形态,导致在案件审理中事实查明难度加大。
值得关注的是,在全国首例“AI文生图”案中,该院明确了利用人工智能生成图片的“作品”属性和使用者的“创作者”身份,鼓励数字技术在文化产业的应用;在语音数据集案中,确认《数据知识产权登记证》具有数据权属的初步证明效力,为北京市数据知识产权试点工作提供司法支撑;在全国首例“AI声音侵权”案中,认定自然人声音权益及于利用人工智能合成的声音,亮明保护人格权益与引导技术向善的司法态度;在北京市首例“AI换脸”案中,认定未经同意使用他人人脸信息侵害个人信息权益,为深度合成技术应用提供指引。
北京互联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姜颖会上表示,下一步,北京互联网法院将完善数据权益司法保护规则,推动构建数据流通便利、数据交易安全、共享机制健全的数据司法保护制度。做好人工智能生成物著作权、生成式人工智能中个人信息保护等法律问题研究和审判工作,推动人工智能技术创新应用。为数字藏品等文化产品数字化获取、开发与利用提供规则指引,促进文化产业融合创新。加强文化贸易、网络游戏、智能网联汽车、电商直播等数字消费领域纠纷化解。规范网络空间秩序,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
来源:光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