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调研组在海南调研 应勇强调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
以高质效检察履职
服务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
习近平总书记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提出“让海南成为新时代中国改革开放的示范”,赋予海南新的历史使命。8月27日至29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应勇率最高检调研组,围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充分运用法治力量服务保障海南自贸港建设,更好以检察工作现代化支撑和服务中国式现代化,前往海南三亚、琼海、海口调研。应勇强调,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学习贯彻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与学思践悟习近平法治思想紧密结合起来,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严格依法办案、公正司法,坚持实事求是、遵循司法规律,持续做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更好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在进一步全面深化检察改革、服务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中勇于探索、担当作为。
8月27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应勇率最高检调研组来到三亚市城郊检察院调研。
在三亚市城郊检察院,应勇调研检察机关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军地检察协作等工作。听取相关工作介绍后,应勇强调,检察履职要聚焦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积极探索符合本地实际、具有本地特色的务实举措,增强工作针对性和实效性,促进提高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要一体学习贯彻习近平强军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更深层次加强军地检察协作,形成共同维护国防和军事利益的工作合力,服务依法治军。
8月2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应勇率最高检调研组来到琼海市检察院调研。
博鳌亚洲论坛是海南对外开放的“金字招牌”。琼海市检察院充分履行检察职能,有效服务保障论坛年会顺利举行。听取相关工作介绍后,应勇指出,博鳌亚洲论坛永久会址在琼海,为论坛举办创造良好环境是琼海检察、海南检察义不容辞的责任。要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在党委领导下,不断总结经验、锤炼队伍、提高本领,依法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努力为博鳌亚洲论坛年会顺利举行营造更加安全稳定的法治环境。
8月2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应勇率最高检调研组,来到琼海市检察院与琼海海警局琼海工作站共同成立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调研。
琼海市检察院与琼海海警局琼海工作站共同成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在工作站,应勇调研检警协作打击涉海洋违法犯罪工作,了解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运转情况。他指出,海上犯罪具有特殊性,存在现场难保护、证据难固定、管辖难确定等问题。要认真落实最高检和中国海警局联合印发的《关于健全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的指导意见》,携手构建规范高效的执法司法制约监督体系,依法惩治海上犯罪,维护国家海洋权益和海上秩序,助力海洋强国建设。
8月2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应勇率最高检调研组来到海口市秀英区检察院永兴检察室调研。
永兴检察室是海口市秀英区检察院的派出检察室,近年来在参与基层社会治理、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听取相关工作介绍后,应勇强调,检察机关作为基层依法治理的重要力量,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融入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不断把检察工作向基层延伸。基层检察室是检察机关参与基层治理的有效载体,关键要立足职能、找准定位、发挥作用,把更多优质检察服务送到老百姓家门口。
8月2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应勇率最高检调研组来到海口市检察院调研。
在海口市检察院,应勇调研“检察护企”“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和民事检察等工作。应勇强调,“检察护企”“检护民生”两个专项工作是检察机关上下一体、积极履职服务大局的有力抓手。要结合学习贯彻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从党中央决策部署中进一步找准履职切入点、着力点,从人民群众和企业“急难愁盼”中进一步找准工作重点,更好以法治力量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民事检察工作特别是基层民事检察履职空间很大。要综合运用抗诉、再审检察建议等方式,加强对民事诉讼活动的监督,进一步提升监督质效。要加强对虚假诉讼的监督,健全对虚假诉讼的防范、发现和追究机制。规范开展支持起诉,帮助农民工、残疾人、老年人、未成年人等特定群体依法有效行使诉权。要深入贯彻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关于健全国家执行体制的要求,立足检察职能,研究强化对执行活动的全程监督,协同破解“执行难”,切实保障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8月29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应勇率最高检调研组来到海南省检察院第一分院调研。
在海南省检察院第一分院,应勇调研该院重大职务犯罪案件、重大涉黑涉恶案件办理工作和行政检察工作。“高质效办案永无止境!”应勇强调,依法办好重大职务犯罪案件是检察机关的政治责任、法律职责。要在提高办案能力上下功夫,着力练好案件审查、证据运用、出庭公诉等办案基本功,加强与监察机关、审判机关的配合与制约,不断提高办案质效,更加有效服务反腐败工作大局。黑恶势力是社会毒瘤,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秩序,威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侵蚀党的执政根基,必须依法严厉打击。要始终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始终坚持“是黑恶一个不漏、不是黑恶一个不凑”,准确区分涉黑犯罪与涉恶犯罪,始终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扫黑除恶斗争。要把“打早打小、露头就打”作为常态化扫黑除恶的重点,协同相关部门健全完善有组织犯罪预防和治理长效机制,防止黑恶势力坐大成势、为害一方。行政检察是检察机关的法定职责。要扭住行政诉讼监督这个重中之重,加大监督力度,着力解决不敢监督、监督不力等突出问题。依法规范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在履行行政诉讼监督职责中积极稳妥开展行政违法行为监督工作。认真落实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完善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双向衔接制度”的部署,规范办理反向衔接案件,严格把握“可处罚性”原则,一体促进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
8月29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应勇率最高检调研组来到海南省检察院调研座谈,并对海南检察工作提出要求。
在海南省检察院,应勇听取海南检察机关服务保障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数字检察、高质效办案等工作汇报,对海南检察工作给予充分肯定。他强调,胸怀大局、了解大局才能更好融入大局、服务大局。海南检察机关要加强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学思践悟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持续擦亮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鲜明政治底色。要全面准确学习贯彻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把党中央决策部署、最高检工作要求与海南工作实际紧密结合起来,坚持从政治上着眼、从法治上着力,充分运用法治力量服务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确保检察政策、检察工作、检察举措与党和国家宏观政策取向一致。要深入贯彻海南自由贸易港法,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认真落实最高检《关于充分履行检察职能服务保障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的意见》,统筹发展和安全,切实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为海南自贸港建设营造良好法治环境。深入领会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海南坚持生态立省不动摇的重要指示精神,充分发挥生态环境公益诉讼等检察职能,守护好海南的蓝天、净土、碧海。检察机关的主责主业是法律监督,履行职责的基本方式是办案。要坚持法律监督宪法定位,努力做到“三个善于”,深化研究运用“三个结构比”,朝着全面协调充分发展的方向,巩固深化“四大检察”基本格局。作为保障国家法律统一正确实施的司法机关,检察机关要严格做到依照法律规定和“三定”履职。检察履职严格依法才是好,实事求是才是好,遵循规律才是好。要从最高检、省级检察院做起,坚决防治形式主义,下决心纠正不同程度存在的唯数据、唯指标问题,调整、改变简单以数据进行考核管理的思维模式和工作方式,取消一切不必要、不适当、不合理的考核,真正为基层减负,让检察工作进一步回归到高质效办案这个本职、本源上来,让广大检察官真正把精力放到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上,放在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每一个环节上,确保严格依法办案、公正司法。要进一步加强检察权制约监督机制建设,健全司法责任认定和追究机制,实质性开展检察官惩戒工作,促进落实和完善司法责任制。持之以恒推进全面从严治检,常态化开展纪律教育,不断提升检察人员政治素养、业务素能和职业道德素质,着力锻造堪当重任、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铁军。
调研期间,应勇与海南省委书记冯飞、省长刘小明进行了工作交流。海南省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沈丹阳,海南省检察院检察长张毅陪同调研。
来源:检察日报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