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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内地入境游客因进口未缴税香烟被监禁6个月并处罚金

听文章 日期:2026-08-08 点击数: 

中国渎职调查报讯 一名入境男性旅客8月6日在西九龙裁判法院被判处六个月监禁及罚款2000港元,罪名是进口未付香烟及未向海关人员申报,违反《应税货物条例》(“条例”)。

一名入境男旅客因進口未完稅香煙及未有向海關人員作出申報,違反《應課稅品條例》(《條例》),今日(八月六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被判處監禁六個月及罰款二千元。圖示檢獲的未完稅香煙。

7月29日,海关人员拦截一名63岁内地男性旅客抵达香港国际机场,发现其个人行李中约有31600支未缴纳香烟,估价约142200港币,应税价值约104400港币。旅行者当场被逮捕。

海关对判决表示欢迎,指出监禁具有显著的威慑效果,充分反映了犯罪的严重性

海关提醒公众,根据条例,香烟被视为应税商品。 任何进口、处理、持有、销售或购买非法香烟的人均构成犯罪,一旦被定罪,最高可被罚款200万美元并判处七年监禁。

来源:中国渎职调查报

编辑:河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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