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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特别行政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第一个五年规划(2026—2030年)》全文(二)

听文章 日期:2026-09-17 点击数: 

第二篇 强化四大中心、人才集聚高地建设
巩固提升国际竞争优势
2.1 确保香港长期繁荣稳定,必须在充分发挥香港既有优势的同时,加快发展及提高新质生产力。巩固和提升香港国际金融、航运、贸易中心地位,建设香港国际创新科技中心和打造香港国际高端人才集聚高地,可进一步提升香港竞争力。全力推进「四中心、一高地」的建设,有助推动香港经济持续发展,释放促进民生改善的发展红利,不断提升市民福祉。同时,深化国际法律及解决争议中心、区域知识产权贸易中心,以及中外文化艺术交流中心等,将为「四中心、一高地」建设提供有力支持,有利促进科研创新和产业发展,并充分发挥香港在「一国两制」下「内联外通」的独特优势和国际化城市地位,进一步提升国际竞争优势。
第六章 国际金融中心
2.2 金融是香港的根本和最大的优势。香港国际金融中心必须彰显国际定位,以开放的金融市场吸引全球资金、人才和财金企业汇聚香港。秉持「以稳促进,以进固稳」的方针,壮根基、稳结构、强功能、控风险,充分发挥金融赋能实体经济的核心作用,建设安全高效的金融基建,系统性构建多元化资本市场。通过深度融合内地与海外市场,积极巩固香港作为联通全球金融市场的枢纽功能,便利国际资本把握国家及亚洲发展机遇,同时助力内地企业和资本高水平走向世界,并在全球金融治理体系中发挥更大作用。
第一节
强化全球离岸人民币业务枢纽、国际资产及财富管理中心、国际风险管理中心功能
2.3 强化香港作为全球最大离岸人民币业务枢纽的功能。全面壮大离岸人民币业务规模,持续完善离岸人民币生态体系,增强流动性支持力度,建立香港人民币离岸市场流动性补充机制,加快推进离岸人民币产品创新和扩展产品类型,构建全覆盖、多层次的人民币跨境流通网络,提高离岸人民币融资稳定性。积极推动人民币作为政府的支付货币。进一步增强离岸人民币市场支持实体经济的能力,全面提升对贸易、投融资及跨境业务拓展等领域的支持和促进作用,并支持企业在跨境经贸业务上更广泛使用人民币,便利人民币与其他地区货币的兑换。加强内地与香港金融监管沟通,在维护香港金融市场稳定议题上保持紧密交流。

专栏2 强化全球离岸人民币业务枢纽
1. 优化流动性安排
  • 继续用好与中国人民银行的货币互换协议,优化人民币业务资金安排,研究加大对香港银行的流动性支持及畅通资金双向流动的措施。

2. 扩阔离岸人民币市场的产品供应
  • 持续扩大人民币债券发行规模,继续定期发行不同年期的人民币债券。推动主权类、机构及企业等高质量发行人,常态化在港发行点心债。研究更多人民币定息工具发行和交易机制,完善离岸市场收益率曲线。扩阔人民币债券作为抵押品的应用场景。增加离岸人民币市场的流动性管理工具及风险管理产品,积极开拓其他领域推动人民币的计价、结算、投资功能。

3. 推动人民币柜台纳入港股通
  • 鼓励内地及国际投资者使用人民币作为投资货币,同时促使更多上市公司设立人民币柜台,进一步推动人民币国际化的发展。

4. 向国际市场推广香港离岸人民币服务的优势
  • 联同银行业界积极深耕「一带一路」和东南亚国家联盟(东盟)等潜力较大的国家地区,开拓新兴市场。

5. 推动以人民币支付政府开支
  • 特区政府带头积极研究和推动在更多合适的场景下以人民币支付政府开支。


2.4 推动香港巩固全球领先跨境财富管理中心的地位,为全球主权基金、家族办公室在香港发展提供优质服务,强化香港管理内地与全球资产配置和财富管理的功能。完善监管和市场基础设施、壮大专业服务生态,积极推动家族办公室业务发展,优化基金、单一家族办公室和附带权益税制,驱动更多国际和内地家族资本及长期资金落户香港并扩大业务。扩大多元资产管理类别和产品选择,推动基金市场发展,例如另类资产基金和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等多元化资产管理工具,从而全面提升资产和财富管理的深度与广度。
2.5 强化国际风险管理中心功能。深化与内地及海外市场监管合作,充分运用国际保险、再保险及资本市场比较优势,推动传统保险与非传统风险管理工具协同发展,发挥保险相连证券、专属自保公司、航运专项风险池等多层次风险转移和分担机制的叠加效应,巩固香港作为区域乃至全球巨灾及专项风险管理枢纽的战略功能。同时强化保险业风险为本的资本制度,鼓励保险资金投资香港及内地的基建项目,提升保险业界风险防控能力和风险管理文化。 
第二节 优化股票和债券市场
2.6 围绕股票及债券两大核心市场,持续优化市场制度设计和产品生态。提升市场深度、广度与流动性,协助内地企业「走出去」及国际资本「引进来」。承担香港作为国家金融对外开放试验田的角色,积极提升作为国际金融中心的话语权和影响力。
2.7 优化证券市场效能。加强上市制度的竞争力及提升证券市场基建的营运效率,支持内地及海外行业龙头及优质新兴产业企业赴港上市,包括深化香港交易所与前海股权交易中心对接合作,助力更多内地优质企业透过香港的上市平台对接国际资本市场,构建更加顺畅高效的上市服务。完善扩充金融市场互联互通机制,拓展新兴领域,发挥投融资平台功能,推动与共建「一带一路」国家及全球南方等新兴经济体的经贸、金融与基础建设合作。
2.8 优化国际债券市场。协同推进一级市场发行、二级市场流动性提升、离岸人民币业务拓展,以及固定收益与货币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债券通」(南向通),持续推进南向通在投资规模、投资者范围、产品、交易安排等方面的优化扩容。推动更多内地机构投资香港债券市场,扩大「股票通」、「债券通」、「理财通」、「私募通」渠道和业务量。发展多元金融产品与风险管理工具,研究为回购交易设立中央对手方结算及完善场外衍生产品规管。稳步推进政府数字债券常态化发行,完善相关法律和市场配套,推动数字债券普及化,加快债务工具中央结算系统(Central Moneymarkets Unit, CMU)商业化、国际化及现代化,推动本地股票及债券中央证券托管平台对接,建设切合香港市场特点及人民币国际化需求的定息及货币产品电子交易平台,将CMU发展成为区域内领先的中央证券托管机构。
2.9 吸引国际金融机构在香港设立区域总部或办事处,支持金融机构以香港为区域基地。坚定支持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等多边开发机构利用香港成熟的资本市场支持项目融资、发债、投资及财务管理的运作,积极配合和支援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在港设立的办事处的需要。加强国际金融人才培养与引进,完善专业资格衔接、实务培训及跨境交流机制,壮大具备国际视野与专业能力的金融人才队伍。
2.10 加强金融机构建设和国际金融参与合作。深度参与区域以及全球金融发展进程。支持内地大型金融机构利用香港平台提升综合服务水平,助力内地金融机构加大在港资本投入,以香港为国际总部发展海外业务。发挥内地大型金融机构在港机构作为集团风险管理中心以及经营基地的作用,支持内地银行、保险公司(尤其是国际化再保险公司)开拓国际市场。发挥内地其他金融机构在港机构国际化经营窗口作用。发挥中资企业出海中转站作用。举办高水平金融盛事,深化国际交流及务实合作。
2.11 便利公司迁册来港。有序引导具备良好资本、治理及实质营运的境外企业(尤其是金融机构)迁册来港,提升在港金融实体的质量与稳定性。
第三节 构建大宗商品交易生态圈
2.12 以黄金为切入点,构建大宗商品交易生态圈。全面推动黄金交易相关清算系统、仓储、供给和基础建设的协同发展,充分发挥黄金战略资产作用。长远对标国际主要黄金交易中心,实现软硬件双轨并行的发展格局。加速构建基础设施,为国际标准黄金交易提供高效可信的服务。全方位支援更多金商和金融机构落户香港,扩容增量。全面提升香港黄金仓储量和精炼能力。强化本地人才培训,研究为黄金相关企业提供进一步优惠政策。深化本地与内地黄金市场合作,积极推进互联互通,建设一站式储存、交易、清算和服务中心,构建一体化的黄金生态圈。探讨发展人民币计价黄金市场、大宗商品市场,加强与上海黄金交易所和上海期货交易所等内地交易所合作,加大吸引国际投资者力度,增加人民币定价产品。
2.13 统筹推动离岸人民币大宗商品交易创新突破。充分发挥香港作为伦敦金属交易所全球仓库网络许可交付地点的独特优势,带动更多大宗商品相关的交易、风险管理,以及融资等业务联动发展,探索打通其他投资工具需求的新路向,建设高效开放的大宗商品生态圈。进一步丰富香港人民币计价结算的大宗商品期货期权品种,鼓励和支持香港大宗商品现货交易使用人民币计价结算。发展人民币大宗商品交易,与内地市场错位互补发展,包括与前海联合交易中心协同合作。
第四节 推进「金融+」 以金融服务实体经济
2.14 推进「金融+科技创新」。推动耐心资本和风投创投投入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优化科技企业上市制度,扩阔融资渠道。推动科技金融加速成长,支持创新科技企业融资做大做强。推进数字金融,全面提升金融机构服务效率与风险防控能力,探索数字金融基础建设的深层应用。秉持「相同业务、相同风险、相同规则」原则,构建全球领先的数字资产发牌及监管制度,推动数字资产流动性及市场创新发展。以市场化方式吸引各类金融资源投入到科技创新领域,强化高等教育前沿科技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及产业化、新兴产业发展,全生命周期支持科研成果向市场转化;推进「金融+贸易」。重点强化贸易融资、供应链金融、结算清算,以及风险管理服务,加强对中小企业及跨境贸易的支持;推进「金融+绿色发展」。全面推动绿色和可持续金融快速发展,推动建设国际碳市场,助力国家工业、交通、能源等重点领域实现低碳转型,支持绿色产业有序「走出去」;推进「金融+知识产权」。应用知识产权融资沙盒,将知识产权融入金融服务体系,助力知识产权价值转化,进一步释放知识产权作为经济发展新动能的潜力;推进「金融+航运」。配合国际航运绿色转型的融资需求及国家大宗商品贸易战略,协助航运企业拓展多元融资渠道与发展空间;推进「金融+民生」。深化普惠金融发展,提升金融服务的覆盖面和可及性,完善面向社会各界的金融服务体系。

专栏3 推进「金融+」
1. 金融+科技创新
  • 推出100亿元创科产业引导基金,涵盖五个主题板块,包括生命健康科技、人工智能与机械人、半导体与智能设备、数字化与升级转型,以及未来与可持续发展。预期基金规模可达到至少400亿元,即市场投入的资金会是政府出资总额至少3倍。

  • 推出创科创投基金优化计划,调拨最多25亿元与业界配对成立联合基金,投资策略性产业的初创企业。预期吸引最少75亿元市场资金。

  • 透过政府全资拥有的香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作为耐心资本,积极推进围绕硬科技、生命科技、新能源╱绿色科技,以及相关应用的共同投资。

  • 稳步推进金融科技发展,包括数据及支付基建、人工智能、增强韧性,以及金融代币化等四大重点领域。

  • 通过金融管理局Ensemble项目推动使用代币化技术提升多种资产类别及用例的进一步实际应用。

  • 稳慎推动新兴数字资产例如央行数码货币(Central Bank Digital Currency, CBDC)、稳定币、代币化存款、代币化债券以及代币化证券产品发展。

  • 深化金融监管沙盒应用,扩大覆盖范围,实现金融创新与监管之间的动态平衡。

2. 金融+贸易
  • 持续推进Cargoˣ项目建设,连结货运物流与贸易数据平台,促进贸易单据电子化及跨境数据交换,推动电子认证在贸易单证电子化中的作用。

  • 优化税务宽免等措施,加强香港对内地及海外企业设立企业财资中心的吸引力。

3. 金融+绿色发展
  • 积极推进国际碳市场建设,引导资金流向可持续投资领域。

  • 健全可持续金融相关信息披露体系及可持续金融生态系统,提升市场在绿色金融与转型金融方面的能力及专业水平。

  • 推动跨境市场协作与创新,促进绿色与可持续项目高效对接国际资本,助力全球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

4. 金融+知识产权
  • 加强对创新型企业的融资支持,更好满足科技创新企业在资金运营、研发拓展等方面的实际需求。

5. 金融+航运
  • 支持开发多元航运金融、保险,以及贸易融资产品和增值服务。

  • 支持航运绿色及数字化升级转型,推动新能源船舶建设、清洁能源运输,以及低碳营运模式发展。

  • 推动海运领域跨境人民币结算。

  • 支持船东互保机构加快发展,并推动海事保险培训。

6. 金融+民生
  • 推动养老金融体系优化升级,持续提供多元养老金融产品。

  • 聚焦便民利企,持续优化跨境支付通。

  • 积极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加强对中小企业的金融支持,资助中小企业数码转型。


第五节 加强金融风险防范
2.15 维护金融安全,健全长期机制,提升金融风险监测、预警、防范和处置能力,完善跨市场、跨机构风险联防联控机制。加强重点领域风险监测,健全金融基础设施和数据安全保障体系,巩固网络安全、金融科技监管和反洗钱能力。
第七章 国际航运中心和航空枢纽
2.16 巩固提升国际航运中心地位,稳箱量、增价值、强协同,以数量型转向价值型为导向,加快实现从「吨位大港」向「价值港」转型升级。加快发展现代航运服务业,构建多元化、韧性强的国际运输通道体系,促进国际航空货运以及低空经济健康有序发展,加快推动海空联动、综合提升香港在国家现代交通网络中的枢纽功能。
第一节 推进香港航运业数字智能化、绿色转型
2.17 推动智慧绿色港口发展,完善物流数据互联互通。引领码头营运商加快推进香港葵青货柜码头智能化的步伐。持续释放「港口社区系统」的发展潜能,和全球航运商业网络深度融合,为本地物流及贸易企业提供一站式海、陆、空物流及供应链数据和「一单多报」等增值服务。加快建设绿色船用燃料加注和贸易中心,与泛珠三角城市深化协作,构建以香港为中心的「绿色能源走廊」,研究共建新能源船舶绿色低碳全产业链、供应链,达致「华南生产贮运、香港加注贸易、服务全球船舶」的新格局,打造全过程低碳的区域绿色船用燃料供应链体系。

专栏4 推进航运业绿色升级转型
1. 绿色船用燃料使用比例
  • 于2030年香港注册船舶使用绿色船用燃料的比例达7%。

2. 降低碳排放
  • 于2030年葵青货柜码头碳排放比2021年降低30%。

3. 建立「绿色能源走廊」
  • 至2030年,建立五条「绿色能源走廊」,助力香港发展成为绿色船用燃料加注及贸易中心。

2.18 推进港口高质量协同发展,深化与内地及国际航运港口合作。强化国际中转枢纽地位,融入国家物流枢纽网络,助力国家增强在全球航运布局的竞争力和主导性。透过互利合作,便利货物可在香港及洋浦两地选港出口,两地的东南亚航线互相替补,形成双枢纽格局。善用中南美洲航线的比较优势,协同粤港澳大湾区其他城市的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发展香港成为华南冷链国际贸易中心,助力国家建设「华南— 南美」国际冷链物流通道。持续深耕「铁海陆江」立体多式联运体系建设,透过推进跨境货车跨省营运及监管体系改革以及推动粤港澳商用车驾照互认,减低货物经香港中转的成本,实现「稳箱量」的目标。

专栏5 推进港口高质量协同发展
1. 持续深耕建设「铁海陆江」立体多式联运体系
  • 拓展货源,打造高价值货物中转枢纽,并做大中南美洲和大洋洲等新市场。探索建立转口商贸区,便利经香港中转的货物在粤港澳大湾区内流动。推动与粤港澳大湾区其他城市制定高附加值物流管理准则和标准,协同打造粤港澳大湾区国际性综合交通物流枢纽集群。探索基于多式联运单证的「一单制」金融保险服务创新。

2. 深度参与建设粤港澳大湾区世界级港口群
  • 推广香港葵青—深圳盐田港口错位发展的成功经验,推动香港与粤港澳大湾区其他港口错位发展及高效协作,产生协同效应,吸引粤港澳大湾区中南美洲进出口货运集中在香港处理,重振粤港澳大湾区其他港口与香港之间的驳船网络。与深圳、惠州开展国际航运和港口合作,探索港深跨境集装箱货运和特定航线江海直达运输模式。

3. 积极参与「水水中转」⁶智慧绿色物流模式建设的场景培育
  • 为自主船在香港及整个粤港澳大湾区的使用创造有利营运环境,从而推动粤港澳大湾区航运智能化转型。

第二节 构建高增值海运服务生态圈
2.19 强化高增值海运服务。进一步优化船舶注册制度,提升香港作为国际顶尖船东注册地的竞争力,吸引更多船舶来港注册,壮大香港船舶注册规模,并以质量提升为核心导向,带动高增值海运服务业群升级发展,同时充分发挥香港在船舶管理、航运融资、海事保险、海事仲裁等海运服务业的优势。协助共建「一带一路」国家企业开拓内地及亚洲市场。推动业界持份者及培训机构整合现有资源及专业力量,共同协作,进一步构建系统化培训框架,为高增值海运服务业建立稳定的人才库。

专栏6 提升香港高增值海运服务业的国际声誉及竞争力
1. 落实大宗商品贸易半税优惠安排
  • 落实半税优惠安排,吸引内地及国际大宗商品交易商在香港设立国际╱区域总部或营运中心,助力构建蓬勃的大宗商品交易生态圈,带动高增值海运服务的需求。

2. 与内地海事培训机构建立合作机制
  • 与内地海事培训机构建立恒常化的合作机制,推动本地与海外专业教学人员的交流合作和互访,同时鼓励本地海运企业及业界组织加入合作机制,以进一步丰富香港海运服务人才库,推动香港高增值海运服务的可持续发展,与内地海事院校合作办学,打造高端化复合型航运人才培养体系。

3. 支持航运先进技术研究院在港落地
  • 支持研究院在香港设立研发及协作平台,聚焦航运产业链关键环节的前沿及颠覆性技术研发,并加强与科研机构及科技企业的「产、学、研」联动合作,促进科研成果转化落地,助力香港成为全球航运之都。

4. 革新香港船舶注册制度
  • 革新注册制度,容许「双旗船制」等安排并持续探索优化措施;支持扩大香港注册船舶参与内地市场的空间;加强海内外推广及推进各项优惠计划,以吸引更多船东在香港注册船舶。

5. 善用「伙伴港口」建立的战略合作关系
  • 透过「伙伴港口」建立的战略合作关系,协助共建「一带一路」国家企业开拓中国内地及亚洲市场。


第三节 提升国际航空枢纽地位
2.20 提升香港国际航空枢纽竞争优势。持续开拓新航线,策略性吸引本地及非本地航空公司拓展新航点和增加航班,并增强香港的长途航线网络,尤其是连接共建「一带一路」国家。深化国际合作,积极参加国际民航会议,主动出访民航伙伴,商讨订立新的民航协议或扩展航权,优先聚焦具进一步发展潜力及新增长点的地区,如南美洲、中亚、非洲及中东等。推进「机场城市」发展,带动高端商业和旅游活动,强化香港国际机场的中转吸引力。

专栏7 国际航空枢纽发展
持续扩展国际航空网络
  • 在2026至2030年期间,每年与十个或更多的民航伙伴探索加强民航联系,涉及的民航伙伴中至少四成为共建「一带一路」国家。

  • 香港国际机场的全球航点在五年内由220个增加至240个。


2.21 深度参与国家航空网络发展。在现有高度国际化网络上,主动对接国家航空网络发展战略,充分发挥香港「内联外通」的优势,积极融入国家「一圈六廊五通道」⁷建设,支持服务国家全球航线网络辐射能力,增强国家整体航空网络的韧性和通达性,更好应对全球航线网络重塑格局。加强粤港澳大湾区内机场群在运作协调、空域优化、多式联运等方面合作,推动机场群内部资源共享与功能互补,提升整体营运效率与服务质素,带动提升粤港澳大湾区机场群的国际竞争力。

专栏8 积极融入国家「干支通、全网联」民航发展战略
开办更多往来内地机场航班
  • 争取本地航空公司开办更多往来内地机场的航班,透过多式联运、代码共享等方式,扩大彼此的客源和网络覆盖。以「干支通、全网联」通程航班与中转便利化服务为核心,通过香港国际航空枢纽网络,提升内地城市与全球目的地高效连接,实现内外循环双向汇聚。


第四节 打造新型航空产业生态圈
2.22 打造具国际竞争力的航空产业生态圈。构建飞机部件处理及交易产业生态系统,形成「前店后厂」飞机部件产业集群和亚洲首个飞机部件处理及交易中心。积极参与国产飞机研制及认证工作,充分发挥桥梁的角色,助力国产飞机通过香港打进世界市场。发挥香港可持续航空燃料(Sustainable Aviation Fuel, SAF)生产基地落户东莞的产业建设作用,推动建设粤港澳大湾区SAF产业链,包括在香港兴建燃料混合设施,助力国家在SAF领域发展。

专栏9 打造具国际竞争力的航空产业生态圈
促进SAF产业发展
  • 构建具国际竞争力的SAF产业链。在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香港SAF产业链,共同打造循环经济领域的示范专案,促进航空业新能源产业的发展,将SAF产业培育成为具全球竞争力的绿色产业。生产基地预计于2030年前投产。

  • 香港国际机场出发航班在2030年实现1%‑3%的SAF使用比例。


2.23 打造低空创新应用亚太区枢纽。制订落实《发展低空经济规划行动纲领》。健全规管框架、标准制定、基础建设等,积极提升低空经济相关科研、人才培育,以及国际标准衔接。发挥「引领、桥梁、示范」角色,在强化与内地监管框架有效衔接的基础上,探索打造低空经济出海示范合规基地。研究与内地联合推动设立国际低空经济合作组织。
2.24 推动粤港澳大湾区低空跨境物流发展。充分利用粤港澳大湾区产业基础和地理优势,凭借与邻近的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合作先行探索经验,连结粤港澳大湾区三地资源要素,拓展粤港澳大湾区低空跨境物流应用场景,加快形成覆盖粤港澳大湾区的整合规模化低空跨境物流网络。

专栏10 构建低空经济生态圈
1. 完善民航法例、相关标准,以及规管框架
  • 为重量超过150公斤的非传统航空器制订相关法例。总结首批低空经济「监管沙盒」项目推行经验,较为成熟的项目进入恒常实际运作,并制定相关标准。

  • 推动内地与香港的低空经济相关标准兼容。

  • 发挥香港在国际民用航空组织、世界气象组织等国际组织的地位,主动助力国家参与国际低空经济标准制定工作。

2. 推进低空基础设施建设
  • 提前规划部署起降场、航路网络、卫星定位、三维空间数据系统、智能低空交通管理系统等。

3. 推出进阶版低空经济「监管沙盒X」
  • 测试跨境路线、低空载人飞行器、无人机交通管理系统,以及多场景╱多用户共享平台等技术较复杂的应用场景,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其他城市合作推动跨境低空物流活动发展。

4. 支持科研及人才培育
  • 继续支持低空经济技术研发及人才培育工作。支持本地院校及航空业培训机构进一步完善各类低空经济专业人才培训,涵盖科研、产品开发、系统设计、安全监督、飞行器驾驶,以及商业营运等领域。

5. 支持举办区域性及国际性低空经济贸易展,探讨成立低空经济产品出海示范区
  • 吸引更多来自全球各地的买家来港实地考察,充分发挥香港国际金融、贸易中心,以及自由港的地位,为低空经济进出口贸易提供一站式配套服务,包括项目融资、出口信用保险、售后服务等。


2.25 完善粤港澳大湾区多式联运网络。重点推进香港国际机场东莞空港中心建设,加快「空港一体化」智慧协作。发展更多多式联运模式,持续优化「经珠港飞」⁸,提高粤港澳大湾区内的客与货来往世界各地的便利。加强香港国际机场与粤港澳大湾区其他城市的连系,透过东莞空港中心「海空货物联运模式」,完善两地接驳,方便货物流转,加强航空物流与电子商务(电商)联动。
2.26 带动粤港澳大湾区机场群优势互补的互动发展模式。推动粤港航空航运协同发展,研究与深圳及澳门机场合作,推动空域协同管理与航线优化,提升航班与运力效率,强化货运、维修及培训合作。

专栏11 优化粤港澳大湾区多式联运网络
1. 香港国际机场东莞空港中心
  • 推进东莞空港中心项目,以海空联运模式,完善两地接驳,方便货物流转。

2. 发展更多多式联运模式
  • 持续优化「经珠港飞」及「空— 陆— 空」、「陆— 空」、「海— 空」,以及「空铁联运」国际联程转运模式,并发展更多多式联运模式,加强香港国际机场与粤港澳大湾区其他城市及内地其他城市的连系。

3. 与澳门国际机场合作进一步完善乘客流向
  • 利用「海天客运码头」的海空联运服务、港珠澳大桥口岸往返香港国际机场专线(封关巴士)服务等提升服务效率。

4. 粤港澳大湾区世界级机场群
  • 研究进一步深化粤港澳大湾区世界级机场群的协作。

  • 支持「珠江三角洲地区空中交通管理规划与实施三方工作组」优化粤港澳大湾区外围航路和空域结构,透过加强数据分享和新技术应用,创建更灵活的空管运行模式,提升区域流量管理效率。


第八章 国际贸易中心
2.27 巩固及提升国际贸易中心地位,扩网络、强优势、创增量,朝数字化和多元化的方向升级,结合香港作为金融中心和财资中心的优势,优化离岸贸易平台功能。鼓励制造、科技与物流企业透过香港进行国际订单、汇兑、贸易金融、供应链管理等高增值活动,打造服务全球产业链、供应链的重要枢纽。汇聚全球企业,参与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覆盖全球市场,令香港成为更具韧性、更具战略价值的国际贸易中心。
第一节 持续拓展国际经贸网络
2.28 坚持奉行自由贸易、维持零关税,以及支持以规则为本的多边贸易制度,为贸易伙伴提供具透明度和高确定性的营商环境。持续巩固与欧美市场的联系,深耕东盟、中东市场,同时探索中亚、非洲等新兴市场。积极与具备潜力或位处策略性位置的经济体缔结自由贸易协定及投资协定,继续争取早日加入《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进一步扩大香港的经贸「朋友圈」,同时为香港的货物及服务贸易争取更佳的海外市场准入条件和投资保障,以加强双向投资流动及推动香港经济的进一步发展。
2.29 持续扩大海外办事处网络,重点面向高增长潜力与具战略伙伴关系的经济体,结合特区政府驻海外经济贸易办事处、投资推广署以及香港贸易发展局的全球办事处的网络,深化海外联系和加强经贸推广力度。主动与外国政府、机构、企业联系作恒常交流,积极宣传香港独特优势。深化与不同市场的合作,推动更多海外企业利用香港作为进入大中华及亚太市场的门户,吸引其资金、企业及人才落户香港。
2.30 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大力引导产业发展。采取促进产业和投资的优惠政策引导产业发展。加快引进行业龙头和不同企业在香港设立管理离岸贸易及供应链的区域或国际总部和财资中心。面向中东、东盟、欧美长线资金,进一步壮大香港的总部经济及推广香港家族办公室。聚焦人工智能、数字经济、生命健康、新型工业化、绿色发展等创科领域重点产业,制订目标企业清单与年度招商行动计划。完善跨部门协调与项目落地机制,为企业提供个案服务,强化重点招商项目在土地、规划、通关、人才、监管等方面的一站式协调服务。
第二节 构建高增值供应链服务中心
2.31 提升香港出海平台的功能。特区政府在2025年成立「内地企业出海专班」,善用香港的国际化优势及网络,成功带领内地企业以香港为平台开展海外业务。「内地企业出海专班」将持续拓展及整合驻内地及海外经济贸易办事处、投资推广署及香港贸易发展局的功能,响应国家健全海外综合服务体系,引导内地企业产业链、供应链合理有序跨境布局,助力其发展国际市场并参与全球产业链、供应链和价值链。提升海外综合服务水平,为内地企业「走出去」提供一站式、高水平的高增值专业企业服务。深化与国家相关部委及内地企业组织交流合作,支持内地企业落户和扩展业务,加快推进「内地企业出海专班」于海外综合服务点的工作。打造一个涵盖海外市场分析、风险管理、法律及解决争议服务、品牌国际化推广、供应链协同优化,以及跨境融资等核心功能的综合生态系统,协助企业有效应对全球市场挑战。
2.32 联动金融、法律及解决争议、会计、物流、保险、检测认证,以及其他专业服务等领域,建设海外企业通过香港进入内地市场以及内地企业经香港出海的双向服务平台。利用香港作为国际金融中心的优势,协助企业来港上市,提供跨境贸易融资及风险管理。发挥与国际接轨的普通法制度、强化国际调解院总部的功能及国际法律人才等优势,提供合约管理和跨境法律及解决争议服务,保障出海企业应对国际贸易摩擦。为内地企业及品牌提升检测与国际认证水平,推动产业质素升级,建立国际形象和推动品牌出海。
2.33 强化会展业双向平台功能。充分发挥香港会展业的「国际展示厅」功能及建设品牌的优势,聚焦吸引更多国际级展览盛事及专业展会在香港举行。一方面支持符合条件的香港优质品牌纳入「中国消费名品」,推动两地企业在品牌培育、研发设计、供应链管理、全球营销等方面开展深度合作,优化「内地制造+香港服务」出海模式,为内地企业通往全球市场提供所需平台,助力国家知名品牌拓展国际版图;另一方面,吸引海外企业善用香港的国际级展览平台及贸易跳板,将优质产品和服务引进内地市场。以双向平台的独特优势,进一步发展和巩固香港作为国际会展之都的地位。
⁶即进出口货物全程或部分利用水路运输与转运(如内河、江海等)的联运模式。
⁷意指深耕东南亚、东北亚等市场,稳步拓展西亚、中亚、南亚等市场,构建周边航空运输圈,提升国际市场支撑能力。有序提升新亚欧大陆桥、中蒙俄、中国— 中亚— 西亚、中国— 中南半岛、中巴和孟中印缅等共建「一带一路」六大国际经济合作走廊航线网路通达性。构建通达欧洲、北美、拉美、南太、印度洋及非洲等地区的五大航空运输通道,扩大网路覆盖面。
⁸「经珠港飞」客运服务让内地及国际旅客可经港珠澳大桥穿梭珠海及香港,以「空— 陆— 空」方式经珠海机场和香港国际机场往来内地和全球各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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